关于对阜康市第二热源一次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FK012/2020-00010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对阜康市第二热源一次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16:18:2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阜康市第二热源一次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资料已收悉。经我局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新建,位于阜阜康市区内,管线起点位于中泰化学首站和国网首站,坐标分别为E87°47′16″,N44°7′14″,国网首站坐标E87°50′17.08070″,N44°7′41.10807″。终点坐标为E87°56′58″,N44°9′7″。主要建设内容:建设DN700、DN900、DN1000第二热源一次供热管网及配套供热设施等,单程总长14.856km。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二、根据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和生态破坏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行管理中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定期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及时清运施工弃土,临时堆场设置围挡,覆盖防尘布,对运输车辆加盖防尘篷布,避免在4级及4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作业,湿法作业。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周围绿化带灌溉。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设备布置,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恢复。
(五)加强工程施工期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重视生态资源保护,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组织和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禁止随意破坏自然植被。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对环保“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批复文件分别送至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