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固体改质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 | FK012/2020-00009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固体改质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13:42:50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固体改质沥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位于阜康产业园二区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88°22′25.37″;北纬:44°6′43″。本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在现有厂区内扩建,装置占地面积240m2,建设规模为年熔化固体改质沥青2万吨,建设内容为两套3200/2300kw沥青熔化装置、两套1600/800*2500消烟设施(两级洗油装置)及1台4700kw导热油炉。项目总投资368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59%。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需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4t/a,倍量替代量为2.08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24t/a,倍量替代量为6.48t/a,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414t/a,倍量替代量0.828t/a。从拆除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中核减。
四、在运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