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 | FK012/2020-00008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12:30:50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阜康市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新建,本项目位于阜康市天山天池文化产业园。本期建设220kV天化线#1-#17段电力线路迁改,线路全长约4.2km(单回路架空1.0km,双回路架空3.2km);220kV池天线#79-#107段电力线路迁改,线路全长约7.6km(单回路架空0.8km,双回路架空6.8km);220kV康池线#39-#56段电力线路迁改,线路全长约11.6km(单回路架空1.6km,双回路架空10km);220kV乌阜东1、2线#76-#99段电力线路迁改,线路全长约13km(双回路架设);110kV天沁线#1-#29段电力线路迁改,线路全长约5.2km(双回路架设);随线路新建光纤通信工程。施工便道设置1处、临时占地600m2,设牵张场2处,临时占地1800m2,则临时总占地面积约2400m2;总投资121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二、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须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不得随意设置施工运输便道;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不得随意堆放,施工弃土、弃渣用于修筑场内运输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原有地貌。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运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输电线路施工产生弃方全部用于塔基护坡,不外排;少量建筑垃圾、废弃施工材料由建设单位运至阜康市建筑垃圾填埋场;拆除废旧杆塔、导线、地线、光缆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间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将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