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www.fk.gov.cn

关于对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降低碳材烘干破损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FK012/2019-000074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降低碳材烘干破损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6-28 10:49:10
发文单位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降低碳材烘干破损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技改,停止使用原有的10台卧式烘干炉,新建2台20t/h立式烘干炉。配套建设原料运输系统、除尘系统、产品运输系统。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西沟路口东侧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38万吨/年电石生产厂区内(一车间)和90万吨/年电石生产线厂区内(二车间)。项目区技术改造前后建设地点不发生改变,在原批复建设用地上建设,未新增用地。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8°35′20.46″,北纬44°04′32.77″。项目主要原辅料为原料碳材。降低碳材烘干破损率技术改造工艺流程主要是:装载机、受料仓、给料机、带式输送机、固定筛、破碎机、带式输送机、湿炭材料仓、给料机、回转烘干机、胶带输送机、料仓顶部振动筛、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炭材料仓(炭材料粉仓)。该项目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占总投资3.29%。

二、根据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行管理中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物料遮盖,定期洒水抑尘,风力在4级及4级以上天气禁止作业。营运期新建烘干炉采用与现有1#烘干炉相同的热空气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废气通过除尘器收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外排,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烘干炉、表4中燃煤(油)炉窑相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原料车间现有的厂区污水管网。运营期无新增废水排放。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运营期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设置减震基座,通过车间隔音,达到距离衰减、隔声降噪的效果,厂界噪声排放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施工期确认阜康市建筑垃圾堆存点位置,提前设计号垃圾运输路线,避开高峰期和人群密集路段。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线。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四、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按照《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阜政办【2015】44号)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对环保“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批复文件分别送至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监察大队及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