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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三台凸起北10井区(北102、北103)侏罗系头屯河组油藏评价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 FK012/2019-000070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北三台凸起北10井区(北102、北103)侏罗系头屯河组油藏评价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7-18 10:38:57
发文单位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我局收到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报送的《北三台凸起北10井区(北102、北103)侏罗系头屯河组油藏评价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上报贵局:

一、本项目属于新建,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构架上位于准噶尔盆地东部隆起北三条该凸起南端,紧邻阜康断裂带。该区地表为戈壁、林地及耕地,地面较平坦,地面海拔600m~680m。部署评价井2口,分别为北102(坐标:东经东经88°3837.76″,北纬44°0718.20″),北103(坐标:东经88°3816.42″,北纬44°0743.07″)。项目占地为林地,距离北侧的卡拉麦里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5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8元,占总投9.8%

二、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偶发伴生气,通过液气分离器分离,送至点火装置燃烧,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周界监控浓度限值

四、钻井过程中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液体回用钻井工序;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北三台联合站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采用水基压裂液,钻井过程中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疏松地层和水;试油阶段,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北三台联合处理站处理,严禁直接外排。

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电机、钻机和各类泵等高噪声基础减震噪声排放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六、本项目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等技术措施。钻井产生的废弃泥浆连同钻井岩屑一同进入随钻不落地系统处理,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钻井固体废物可以综合利用。

七、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和施工范围,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须做好扰动区域地表恢复。

八、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在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1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