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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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01/2019-000190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阜康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深入开展 消费 脱贫 攻坚 实施方案 的通知
文        号 阜政办〔2019〕53号 发布日期 2019-06-15 13:51:46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天池管委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阜康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5日

阜康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

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9〕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州党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长远发展,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乘势而上,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拓宽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消费扶贫帮扶对象重点聚焦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瞄准最困难群体、紧盯最薄弱环节、采取最有效形式,提高帮扶实效。通过购买贫困和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实施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

(二)坚持政府引导。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干部、帮扶干部参与消费扶贫,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百企帮百村”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坚持市场运作。实施市场化运作,推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高产品服务品质,加强品牌塑造实行优质优价加强流通产销对接,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带贫益贫能力

(四)坚持注重实效。创新消费扶贫帮扶机制,促进帮扶主体与帮扶对象开展对接承销组织龙头企业带销实施集中宣传推介展销开展商场超市直销支持电子商务营销发动帮扶单位助销推进劳务就业推销等多种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扩大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产品和服务消费

1.推动与对口援疆省市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援疆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内容,主动对接,依托我市特色资源,吸引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推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农产品就地加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开展劳务转移精准对接,组织富余劳动力到援疆省市就业,发挥对口援疆省市优势,鼓励引导援疆省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与对口帮扶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探索采取“省对县市、地市对乡镇、县市对村组”定点包销消费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农产品和服务模式,建立消费扶贫稳定机制,培育带动村、贫困户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援疆办)

2.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帮扶资源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内容鼓励各级机关、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优先从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聘用工勤人员。组织开展贫困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培训中心、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优先选用贫困农畜产品,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3.推动区内协作县市开展消费扶贫。把消费扶贫纳入区内协作扶贫考核内容。鼓励我市与阿克陶县、木垒县搭建农产品及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深化对接承销,推动阿克陶县、木垒县产品进我市。鼓励我市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与阿克陶县、木垒县对接,搭建订单销售平台。加强协作县市劳务协作,建立劳务输出对接平台,解决两地贫困劳动力就业。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4.加大包联帮扶干部带头开展消费扶贫力度发挥包联帮扶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引导贫困户包联帮扶干部、“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干部购买帮扶(结对)对象农产品,以购代捐,改变捐钱送物简单方式,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发动贫困村第一书记、“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干部对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和服务需求进行摸底,发挥优势,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搭建营销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引导疆省市、定点扶贫单位的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带动贫困群众增加收入。

牵头单位:市“访惠聚”办

5.动员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和服务。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网络平台,针对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策划相关活动,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精准对接,推广乡村特色美食和美景。鼓励社会组织、心企业、城市人群到农产品原产地,认领贫困群众果蔬、经济林、养殖等“种养加”项目,体验消费扶贫。在国家扶贫日前后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发出倡议,引导全社会参与。

牵头单位:市商务工信局

(二)拓宽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1.打通供应链条。加强我市与阿克陶县、援疆省市对接,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在市区、乡镇、村设立扶贫超市或扶贫专柜,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供应链服务、生产基地建设。加强贫困农产品收购,完善、乡、村三级农产品收购服务网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健全、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追溯。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2.拓展销售途径。加强农产品销售网络建设,构建形成“网上有专馆、市场有专区、商超有专柜、定期有专会和采购有基地”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服务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营销,开展电商扶贫培训,推进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大力推介晚熟西红柿、蟠桃、马铃薯、杂粮、奶疙瘩等特色农产品。加强采购基地建设,依托粮食、肉类等储备制度,优先探索收储贫困村、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等扶贫产业链,鼓励贫困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

头单位:市供销社

3.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鼓励供销社、邮政和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优化产地物流设施资源,推动产地仓升级,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提升供销超市为农服务能力,实现“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商务工信局

(三)提升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1.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强化农产品田间管理工作,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培育和研发适合不同贫困人口集中的村农产品品种,因地制宜推广先进实用的种养技术。积极推广食用农产品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推广应用国家、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扩大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加强贫困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保证农产品品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贫困群众科学种植、规范种植,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提高贫困农产品初加工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集中安置点和产业园区集聚。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组织市域内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资源,广泛宣传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发展特色农产品的经验做法,推介农产品品牌。依托“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专项活动,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品牌展示和推介。加强对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促进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对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提档升级。加大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休闲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康养产业,鼓励建设和打造乡村生态旅游示范村,扶持建设一批设施齐备、特色突出的美丽休闲乡(镇)村和乡村旅游精品景区等,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高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2.提升服务能力。依托援疆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内协作,邀请区、州相关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培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提供营销、服务、管理指导。鼓励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组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产业及区域品牌协会组织,形成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旅游援疆优势,推动旅游援疆实现新突破。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3.做好规划引领。加强对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调查,以“新疆是个好地方”为主题,充分发挥贫困农村牧区田园风、独特风俗、慢节奏生活的吸引力,重点发展农(牧)家乐、手工艺制作销售、旅游演艺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一批春赏花、夏纳凉、秋采摘、冬戏雪的旅游景点。支持举办农产品展销活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编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4.加强宣传推介。支持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组织开展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组织区内各类媒体安排版面时段,运用新媒体平台,分时分类免费向社会推介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精品景点线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依托电商企业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集中推介一批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保障措施

(一)建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发挥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的对接能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对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村从事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强化指导跟踪落实。市扶贫办负责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定点扶贫、区内协作扶贫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责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