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鑫华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PVC管材管件3000吨HDPE管材管件1000吨PPR管材管件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FK012/2019-00001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对新疆鑫华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PVC管材管件3000吨HDPE管材管件1000吨PPR管材管件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9-04-02 12:44:2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新疆鑫华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鑫华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PVC管材管件3000吨HDPE管材管件1000吨PPR管材管件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资料收悉,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新建,位于阜康产业园苏通小微创业园内,租赁新疆鸿天运管业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办公及生活综合服务楼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44°09′40″,E87°49′20″。建设年产PVC管材管件3000吨,HDPE管材管件1000吨,PPR管材管件1000吨生产线。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PVC树脂粉、钙粉、PVC注剂、聚丙乙烯、色母粒。生产工艺主要为粉碎混料、上料、熔融挤出、破碎造粒(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冷却定型、牵引、切割、喷码、成品包装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约40万元,占总投资的8%。
二、根据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行管理中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熔融挤出、切割、造粒等过程必须全密闭,粉尘必须经集气罩集中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需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必须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通过UV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需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要求;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浓度需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02t/a,倍量替代量0.04t/a,从关停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公司16万吨焦化项目削减量中落实。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阜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落实声污染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震、消声装置,运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回用于生产线,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活性炭必须定期更换且建立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厂区绿化美化。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按照《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阜政办【2015】44号)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对环保“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阜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