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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腾达云塑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遮阳网、防尘网及300吨塑料容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FK012/2018-000091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新疆腾达云塑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遮阳网、防尘网及300吨塑料容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30 12:10:28
发文单位 阜康市环保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新疆腾达云塑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新疆腾达云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遮阳网、防尘网及300吨塑料容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新建,位于阜康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新疆盛美达标牌制造有限公司院内,租赁新疆盛美达标牌制造有限公司1800m2厂房一座生产经营,办公生活依托厂区内办公楼,不涉及土建工程,项目区东侧为宿舍和办公室,办公室东侧与园区道路紧邻,南侧为新疆荣春腾达建材有限公司,西侧为新疆吉泰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北侧为新疆吉泰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E88°12′48″,N44°08′11″。本项目建设年产1000吨遮阳网、防尘网和年产300吨塑料容器两条生产线。项目主要原辅料为聚乙烯颗粒、色母粒等。遮阳网、防尘网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是:上料加热、拉丝、织布、分布、检验入库;塑料容器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是:原料熔融挤出、吹制成型、脱模冷却、修边定型、成品检验、产品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759.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1.58%。

二、根据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业主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等环保措施的条件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聚乙烯颗粒熔融挤出工序必须全密闭,有机废气需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通过UV光解净化器净化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浓度需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冷却水必须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震、消声装置,运营期营期噪声排放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储存,并优先综合利用或者回用于生产线,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静脉园处理,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厂区绿化美化,项目区内非硬化地面应尽可能采取覆盖草坪等绿化措施

四、项目竣工后,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按照《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理体系的实施方案》(阜政办【2015】44号)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阜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