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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阜康市海洋顺达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纸制品加工和白模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FK012/2018-000076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阜康市海洋顺达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纸制品加工和白模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30 11:55:50
发文单位 阜康市环保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海洋顺达纸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阜康市海洋顺达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纸制品加工和白模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新建,位于阜康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一期,项目区东侧为经三路、西侧为经二路、南侧为纬二路、北侧为纬三路,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9′32.28″,东经87°49′35.77″。新建4300m2现代化综合厂房一栋、2880m2办公宿舍楼一栋、年产1182吨本册生产线1条、年产998吨白模制造生产线1条。本册主要原材料为原纸,白模主要原材料为KF聚苯乙烯珠粒和修补膏。本册生产工艺主要是由联动线全自动生产经切纸机裁切后运至库房堆放待售;白模生产工艺主要是:放料、发泡、压缩成型、烘干、成品入库。项目占地面积19.6亩,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1.6%。

二、根据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业主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等环保措施的条件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三、项目运行管理中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地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土方水泥等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营运期印刷、发泡、压缩成型过程必须全密闭,车间内必须建立VOCS处理设施,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大气污染物排放需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要求,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浓度需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运营期生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要求,暂存于厂区内防渗池中,综合利用不外排,待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需无条件接入。

(三)落实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震、消声装置,运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厂区绿化美化。

四、项目竣工后,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按照《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阜政办【2015】44号)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对环保“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阜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