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 通 知
| 索 引 号 | FK037/2018-00002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三工河哈萨克族乡 | 发文日期 | 2018-03-02 12:57:46 |
| 名 称 | 关于印发《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 通 知 | ||
| 文 号 | 三政发〔2018〕21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 新一轮 草原 原生态 生态保护 奖励 政策实施 实施方案 |
各村委会:
《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
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广、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市下达的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结合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实际和阜康市整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方针,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扎实推进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
(二)实施原则。
1、权责到各村,分级落实原则。实行目标、任务、责任、资金的管理机制,根据市下达的总任务,结合本乡地区实际情况,由乡人民政府将任务切块到各村并组织实施。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原则。以村为单位,因地制宜,按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核查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
3、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牧民取得草原承包权证;且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方可享受国家政策补助、奖励;按照签定的禁牧与草畜平衡责任书,牧民要积极履行好禁牧与草畜平衡责任、义务,科学使用和保护草原。
4、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强化对牧民草补政策宣传,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府、群众、社会监督,做到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确保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5、重引导、强效益原则。在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到户的基础上,引导牧民将补助奖励资金用于饲草料和饲草料加工机械购置,增强畜牧业生产、抗灾和发展能力,充分发挥补助奖励资金在牧民生产、生活中的增收作用。
6、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面积以草原使用证存根为准(低卡为准)。
7、作业组全体组员签订禁牧及草蓄平衡责任状完成后方可发放补助资金。
8、全乡设管护站3个,聘用草场管护员10名负责全乡草场的管护巡查工作。村委会定期督查管护站的运行情况,抽查管护员的工作,建立考勤制度,检查管护员的巡查记录。要求在放牧期间内的季节草场管护巡查最小一星期两次,并有记录可查。管护员有村委会推荐,乡镇政府审查,市草原监理所聘用,工资一季度发放一次。
9、全年分四次抽查牧户载畜量的核查,村委会检查所有作业组,每个作业组检查记录不低于5户。
二、工作任务及管理
(一)任务及奖励补助标准。
我乡草原补奖任务为1895985亩,其中沙漠冬场禁牧面积1088428亩,景区禁牧面积210088亩,草畜平衡面积597469亩。补偿资金总计四工村沙漠冬场禁牧面积418416亩,补偿资金每亩6元,总计2510496元,景区禁牧总面积为131109亩、补偿资金每亩50元,总计6555450元,草畜平衡面积为319367亩,补偿资金每亩2.5元,总计798417.5元,共计9864363.5元。三工村沙漠冬场禁牧430024亩,补偿资金每亩6元,总计2580144元,景区禁牧总面积为78979亩,补偿资金每亩50元,总计3948950元,草畜平衡面积为176685亩,补偿资金每亩2.5元,总计441712.5元,共计6970806.5元。大泉村沙漠冬场禁牧239988亩,补偿资金每亩6元,总计1439928元,草畜平衡面积为101417亩,补偿资金每亩2.5元,总计253542.5元,共计1693470.5元。2017年三工河乡草原生态保护兑付奖补资金18528640.5元。
(二)各村禁牧区域管护。
(1)发布禁牧令。乡人民政府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禁牧令》,设立禁牧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擅自改变禁牧区域位置和树立的管护标志,不得阻挠干预管护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设立管护站。各禁牧区尤其是水源涵养区禁牧草原要设立管护站,派专兼职管护人员,对禁牧草原进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3)建立社会监督报告机制。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将禁牧政策纳入村规民约中,使禁牧工作成为广大农牧民的自觉行为。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和农牧民对违反禁牧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报告。
(4)加大执法力度。对没有实行禁牧且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停止发放补助奖励资金,并按《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和《自治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三)补助奖励资金管理
补助奖励资金发放继采用“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户。乡财政所要设立补助奖励资金专帐,分项核算,专款专用。
三、责任主体和工作步骤
(一)责任主体。
乡人民政府负总责。乡人民政府成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全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日常工作。乡政府与村、村与牧户层层签订责任状。各村要把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每年绩效考核范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工作步骤。
1、编制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畜牧局和财政局备案。
2、补奖信息录入。补助奖励任务以村为单位,完善补助奖励牧户信息登记造册工作,将草原禁牧区域和草畜平衡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核定牧户名单及每户禁牧与草畜平衡面积,核查发放补助奖励金额,录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信息系统,以作为发放补助奖励资金的重要依据。乡畜牧兽医站负责指导各村签订禁牧及草畜平衡责任书,确保任务到户,责任到人。
3、组织监督检查。每年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各级联动督查工作,重点抽查检查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草原任务落实、监管以及资金发放等情况,凡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抽查未达到全覆盖的,会同上级财政部门立即停止补奖资金发放。
4、发放补奖资金。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原则,当年草
畜平衡和禁牧任务完成后,由乡镇将补助奖励名册提交各村,由村委会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面积、补助金额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畜牧部门向市财政部门提供补助奖励发放清册。在进行草原补奖资金兑付前,财政部门要按照发放清册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面积、补助金额、补奖资金领取对象的姓名、村组、补助资金发放时间等,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形式向补助对象兑付资金(承办金融机构在办理补奖资金发放手续时,应在摘要栏内注明“草原补奖资金”字样)。
5、开展自查验收。各村按时完成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各村草原补奖政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站所、村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订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村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奖补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草原补奖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通过“一卡通”将补奖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牧民。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冒领等现象发生,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草原补奖资金发放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发放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落实补奖政策的良好环境。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紧紧围绕补奖政策落实工作的关键环节,采取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项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补奖政策落实到户、资金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
三工河哈萨克民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