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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小黄山综合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FK012/2018-000020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小黄山综合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阜环函[2018]16号 发布日期 2018-04-16 10:50:59
发文单位 阜康市环保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小黄山综合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昌吉州阜康市九运街镇五工梁村小黄山火车站,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88°08'54.81",N:44°08'57.35"。项目仅进行物流集散,不涉及仓储,且来往运输货物均已成品包装或集装箱形式货运,不在物流园区内进行包装。主要集散物为石灰石、铜精粉、氧化铝粉、铝制品、电解铜、聚氯乙烯、氢氧化钠、其它零散货物到发2万吨。主要建设物流办公区2200m2,1号线站台硬化13730m2,配套风雨棚6862m2,2号线站台硬化18750m2,2号线与3号线中间站台硬化45000m2,4号线站台硬化25500m2,其中高站台10625m2,同时配套完善供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占地面积325333m2,总投资12857.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4万元,占总投资1.31%。

二、根据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业主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等环保措施的条件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地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土方水泥等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运营期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区域内停车,且停车场地全部硬化;现有燃煤锅炉在2018年10月15日完成煤改气之前不得使用;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需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防渗池中,定期委托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震、消声装置,运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应固定施工便道,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运营期在生产区和办公区设置绿化隔离带,项目区绿化率须符合园区的相关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需符合安全相关规定,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严格按要求落实,杜绝环境风险。

四、项目竣工后,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阜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