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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康市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16/2017-00002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名        称 关于印发《阜康市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52号 发布日期 2017-06-15 16:59:38
发文单位 阜康市农业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昌改办字〔20165号)、《昌吉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昌州农保办字〔20165号)和《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中心支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2017年在昌吉州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通知》(昌州农保办字【20175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农业灾害补偿机制,加快农业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阜康市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阜康市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阜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15

  

 

附件1

 

阜康市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健全完善农业灾害补偿机制,加快农业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持续增收,根据《自治州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昌改办字〔20165号)、《昌吉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昌州农保办字〔20165号)和《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中心支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2017年在昌吉州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通知》(昌州农保办字【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州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适度竞争、稳妥推进”的要求,在保障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有机结合、捆绑发展、协同推进,释放激发农业保险发展动力与创新活力,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原则。中央、自治区、州和县市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加强政策与组织引导,按经济规律办事,严禁权力寻租与不当干预。保险机构以市场化经营为依托,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积极为参保农户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服务。

2.自主自愿原则。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自主自愿参与保险。

3.市场运作原则。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市场化经营为依托,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积极为参保农户提供专业化保险服务。

4.惠民利民原则。坚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与其他商业性业务分开管理、单独立账、单独核算,健全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将年度经营过程中的盈利部分转入巨灾风险准备金专户管理,以备大灾之年使用。

5.“三低一广”原则。坚持低保险、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

6.分级负责原则。农业保险以县市为单位,由县市政府统一组织、整体推进。

二、保险内容

(一)完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

1.实施准入机制

政策性农业保险:根据《农业保险条例》、中国保监会依法批准在新疆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批复文件以及新疆保监局出具的说明,参照《自治区农业保险改革试点方案》,经资格审查,根据《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中心支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2017年在昌吉州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通知》(昌州农保办字【20175号)文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于2017612日至20181231日承办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仍可在全州范围内承办除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以外的其它农业保险业务。但在201719日新疆保监局下达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前,已承保的农业保险合同仍然合法有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应继续履行好应有的责任)。

商业性农业保险:各经办机构均可在全市范围内开发针对未纳入政策性保险的其他作物、林果业、贮藏保鲜等的商业性保险、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险种,探索商业性保险对政策性保险进行补充的有效途径,提供满足不同承保群体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需求的多层次保险服务。

2.建立绩效考评机制

建立对承保公司的州级绩效考评机制,参照自治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及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办法及考评指标由州农业政策性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重点考核保险覆盖率及赔付率,指标包括服务能力、业务创新、合规经营、农户认可度、网点建设等方面。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及时向阜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计划、进展汇报、统计报表、阶段总结等相关材料,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办机构进行阶段考评和全面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上报州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内容

1.险种结构

经办机构在业务区域内开展种植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对经办区域政策性农业保险所有项目实行一揽子承保。种植业补贴险种按《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2008〕20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原则确定为小麦、棉花、玉米、水稻、马铃薯、甜菜、豆类、油料等作物。地方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险种为农业设施及设施内作物。

2.保险责任

种植业(含设施农业):在保险期内,因无可抗力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火灾、雪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极端高温、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或投保设施造成损毁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以具体条款为准)。

3.保险金额、费率

1)保险金额及费率

种植业:保额按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基本直接物化成本(区、州权威部门公开的数据为标准)确定。其中:棉花、制种玉米保额800/亩;小麦、油料、普通玉米、水稻、豆类、甜菜、马铃薯保额均600/亩。保险费率依据作物不同差别确定,各经办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费率,但费率应在以下标准以内:棉花、玉米(含制种玉米)、水稻、豆类、甜菜、马铃薯、费率不超过7%;小麦、油料作物费率不超过5%

设施农业:以承保作物生产设施为主,并附加棚内生产物形式参保。温室标准棚造价按1万元/棚(其中棚膜占7%,墙体占25%,草苫或棉被占40%,骨架占28%)为基数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按标准棚造价的70%确定,即7000/标准棚(内径50米,跨度7-9米),超过此标准的根据标准进行折算。各经办机构制定费率要求不超过2%

棚内种植作物按基本成本价确定保险金额,高产值类作物6000元、果菜作物4000元、叶菜作物2000元。费率均不超过5%

2)保费资金分担比例

种植业:中央财政补贴保费40%,自治区财政补贴25%,木垒县财政承担补贴10%,州财政对木垒县补贴5%,其他县市及园区财政补贴15%,投保人自缴保费20%。其中中央认定我州的粮食生产大县呼图壁县、昌吉市与奇台县小麦、玉米、水稻保费补贴标准为中央承担47.5%,自治区承担32.5%,个人承担20%

设施农业:州财政补贴保费30%,县市、园区财政补贴保费45%,农户承担25%

3)保险期限

种植业保险自投保之日起,至成熟开始收获为止,设施农业保险期限为一年。

4.保险履约赔付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中不可设置免赔率,各类保险标的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投保户第一时间向投保机构报案,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牵头,组织查勘定损专家组进行定损,集体投保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投保的应公示定损结果,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须严格按照保单条款约定,及时足额进行损失赔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在索赔材料齐全、赔款金额在一百万以内的赔案,十个工作日内赔款支付到户;对重特大灾害,累计赔付金额在一百万元以内的时限不变,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为缩短理赔时间,对已经确定损失的部分可以先行赔付,其余部分按照定损时序进度分批赔付,定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到户,如有退票,自收到正确账户(银行卡)信息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5.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应逐步建立应对农业保险巨灾风险长效机制,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巨灾风险准备金只能用于巨灾赔付,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当年经营产生的利润,年底全部转入一般风险准备金账户。

6.资金配套及使用

1)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及管理。市人民政府要将农业政策性保险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严格执行当年核定的保费补贴预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应严格按照市政府核定的当年保费补贴资金规模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除按照《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外,市财政按照当年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面积、设施农业承保面积测算下年度保费补贴资金,于当年7月中旬报州财政局汇总。同时,市人民政府向上级财政部门出具本级配套资金承诺函。

根据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昌吉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市农业局全程监督投保承保进程。承保公司在投保结束后,依据生效保单向市农业局提交实际承保资料,经上级部门核实确认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保费补贴配套资金。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由财政、审计部门进行监督使用。市财政局要落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拨付、管理、结算、监督等工作,科学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上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不得拖欠、截留、挪用和跨年拨付,提升保险理赔时效。市财政在经办保险机构承保出单一个月内将配套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以便及时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2)保费资金的使用。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用于正常灾害事故损失的理赔。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按劳取酬原则,以当年保费总额的15%提取管理费用,其中4%作为市、乡镇农经、农技部门对农业灾害鉴定、技术服务和农险承保、查勘定损的工作经费,据实列支,转账支付。防灾防损费用占年度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比例上限为4%,由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专户储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防灾防损费用年度使用计划,报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使用,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改革工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分别承担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监管工作,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种植业、设施农业保险实施监管,同时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的综合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农业保险改革试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申请、拨付、管理及结算等工作,及时足额地保障保费补贴资金到位;市林业、水利、农机、地税、供销、气象、民政等部门协同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协调配合工作。

为扎实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工作,推动农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进一步发挥促进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保障农牧业增产和农牧民增收的作用,现成立阜康市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夏            副市长

  员:马渝人         财政局局长

           甘卫国         农业局局长

           殷振东         畜牧局局长

           魏            林业局局长

           陈            水务局局长

           马建明         城关镇镇长

           李            九运街镇镇长

           李            滋泥泉子镇镇长

           贾列力别克   上户沟乡乡长

           吾瓦提汗      三工乡乡长

           木拉提别克   水磨沟乡乡长

           杨建虎         农业局副局长

           方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候岩成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阜康支公司经理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甘卫国同志兼任。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顺利开展。

(二)加强农保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经办机构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农业保险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解决农业保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人保财险公司认真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等工作。

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农经、农技、畜牧、信用社、人保财险等单位做好投保人保费收缴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秋田作物投保人缴费截止时间为720日,过期缴费不予受理。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增加农牧业保险产品,完善机构和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乡镇保险营销服务部和乡镇保险服务站以及村级保险服务点作用,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做好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工作,扩大保险范围,提升服务能力。

(三)发挥经办机构主体责任,提高服务质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要认真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各类商业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等工作。一是要建立乡镇营销服务部、服务站、村级服务点,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体系,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要主动与市、乡镇配合,特别是要发挥农业专家在灾害勘查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承保、灾害理赔服务工作,做到不惜赔、不滥赔。三是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新的险种,积极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四是要合规经营,杜绝基层保险员与协保员合伙骗保等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为提高灾情勘验水平,及时、准确鉴定受灾程度,确保农牧民受灾后按时、足额获得赔付,现成立由农业、财政、农经、金融、气象、保险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损理赔专家评审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方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员:候岩成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阜康支公司财险客服部经理

           李鸿亮    高级农艺师

           李艳娥    高级农艺师

           徐永琪    高级农艺师

           王       高级农艺师

           高家强    高级农艺师

           杨国安    高级农艺师

           王       高级农艺师

           李志刚    高级农艺师

           叶尔肯    高级农艺师

           沙玛丽    农艺师

           杨       农艺师

保险核损理赔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灾后检查勘验和灾情损失评估工作,做好重大理赔纠纷的技术裁定和争议调处工作,出具勘验报告,为搞好理赔提供科学依据。

 

 

阜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