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关于公布2025年第十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25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关于公布2025年第十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16:12:12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2025年 第12号
关于公布2025年第十二期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阜康市九运街镇中学使用的小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小碗(复用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最大残留限量值为不得检出,该样品检测值0.0410mg/100cm²);阜康市九运街镇幼儿园使用的小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小碗(复用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最大残留限量值为不得检出,该样品检测值0.0152mg/100cm²);阜康市书香校外托管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小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小碗(复用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最大残留限量值为不得检出,该样品检测值0.0115mg/100cm²)。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