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www.fk.gov.cn

关于对阜康市天池四级水电站退出结果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15/2025-000124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阜康市天池四级水电站退出结果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12-29 19:41:48
发文单位 阜康市水利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关于对阜康市天池四级水电站退出结果的公示

 

为规范小水电站整改和退出工作,加快推进小水电站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针对整改类和退出类水电站,以综合评估为基础,做好方案的审核把关、建档上报、实施和销号管理等各环节。根据自治区水利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自治区小水电整改和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水厅〔2024149号),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编制完成天池四级水电站(退出类)整改销号方案,整改方案已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已上报阜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整改销号的阜康市天池四级电站退出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1229日至202616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对退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阜康市水利局进行客观公正反映。

 

联系人:田雅男

电话:13579810487

 

 

  阜康市水利局        

20251229日     

 

销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