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疗救助流程】昌吉州医疗救助流程及标准
| 索 引 号 | FK006/2025-00003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2025年医疗救助流程】昌吉州医疗救助流程及标准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12:34:25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医保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第一步:由民政局认定特困对象(含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业农村局认定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
第二步:由各乡镇和街道核查上报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逐级上传至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自治区民政厅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由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数据同步至自治区医保局,由自治区医保局将困难人员身份录入新疆医保信息平台,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救助“一单式”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