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5年4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索 引 号 | FK031/2025-00001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2025年4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15 23:37:56 | |
发文单位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
发放情况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5年4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调标资金补发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优抚对象认定范围及认定程序的通知》昌州民字〔2014〕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由本人申请上报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初审,再由县市上报州局,待区、州审批后按批复对退役军人进行身份确认,按照最新发放标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4]24号文件落实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024年8月1日后标准:
1、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后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27181元/年;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1748元/年;
3、参战参试退役军人12504元/年;
4、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困难生活补助(720*服役年限+13140)元/年;
5、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工民兵:一级因战:131880元/年,一级因公:124164元/年,一级因病:116736元/年;二级因战:119340元/年,二级因公:109932元/年,二级因病:102852元/年;三级因战:104712元/年,三级因公:95688元/年,三级因病:87108元/年;四级因战:85824元/年,四级因公:75324元/年,四级因病:67284元/年;五级因战:67032元/年,五级因公:56988元/年,五级因病:51444元/年;六级因战:52368元/年,六级因公:48180元/年,六级因病:39564元/年;七级因战:39084元/年,七级因公:33996元/年;八级因战:24672元/年,八级因公:21960元/年;九级因战:20484元/年,九级因公:16008元/年;十级 因战:14400元/年,十级因公:11964元/年 。
6、烈士遗属41856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4956元/年;病故军人遗属31968元/年,烈士子女8772元/年。
7、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31561元/年。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1、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2025年4月全市享受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共计477人(户),发放补贴资金753806.8元(其中:城关镇补贴146人、211889.08元;九运街镇补贴92人、140042.24元、甘河子镇补贴5人、7927元;滋泥泉子镇补贴100人、152109.32元、三工河乡补贴8人、12251元;上户沟乡补贴22人、34810.16元、水磨沟乡补贴4人、7302元;阜新街道办事处补贴24人、43639元、博峰街道办事处补贴44人、76431元、准东街道办事处补贴13人、22010元,石油基地办事处补贴19人、45336元)。
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由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农商银行,每月15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负责人:冉强(书记 局长),联系电话:0994- 3523586
经 办 人:马艳(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994-3227995
2.阜康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瞿颖 (局长), 联系电话:0994-3235128
经 办 人:马岩(科长),联系电话:0994-3227036
3.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汪燕(行长),联系电话:0994-3220553
经 办 人:刘雨欣(柜员),联系电话:0994-3220553
附件:2025年4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表
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