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黄艳、张博两名同志职务聘任解聘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01/2024-00010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黄艳、张博两名同志职务聘任解聘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阜康市 人民政府 黄艳 张博 两名 同志 聘任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10:39:58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项目推进工作服务中心、对口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2024年8月23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黄艳同志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项目推进工作服务中心、对口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聘期三年;
解聘张博同志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项目推进工作服务中心、对口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