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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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廖新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01/2019-000195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廖新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主  题  词 阜康市 人民政府 新安 同志 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7-22 13:53:05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市司法局:

经市委2019年7月14日常委会议提名,2019年7月17日市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廖新安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挂职期两年)。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