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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阜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FK001/2024-000200 主题分类
名        称 对阜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阜林草字〔2024〕78号 发布日期 2024-10-25 19:45:20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孟士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林、防护林管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情况

阜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阜康市根据市乡村三级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完善了《阜康市市级林长设置方案》,及时调整各级林长、包联片区林长及责任区域,构建市、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截至目前,共有市、乡、村林长、副林长232人,市乡两级林长制专职办公室12个,专兼职工作人员13人。全市共安装市、乡、村三级林长公示牌安装68块,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坚持公开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一长两员”职责及责任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2023年阜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阜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阜康市林长制信息报送和工作通报制度》《阜康市林长巡查制度》《阜康市林长制任务清单制度》《阜康市林长会议制度》《阜康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6项制度,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市林长办建立了市级林长定期巡林提示单制度,及时提醒市级林长按期完成巡林任务,严格要求乡镇、村级林长按照《阜康市林长巡查制度》按时开展巡林工作。对巡林中发现的问题,市林长办、各乡镇林长办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跟踪巡林过程中指出问题的处理进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4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林长累计巡林934次,共发现问题20条,已全部整改完毕。打造林长制“新模式”,建立“一长一站一员”管护网格体系,通过下发《关于开展阜康市林长制网格化划分工作的通知》,全市共划分林长制网格97个,生态护林员63人,公益林护林员57人,兼职护林员22人,实现全天候开展防火、防盗、防病虫等保护资源的巡防工作。

二、强化林业灌溉设施巡查管理,争取项目完善林业配套设施建设。

强化林业灌溉设施巡查管理,保障林业用水顺畅有序。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造林面积为37.36万亩。林业灌溉用井21个,主要分布在南山生态林片区以及东湾林场。林业蓄水池12个(红山水库沿线8个,白杨河片区3个,四工河片区1个。)建立机电井“井电双控”包联责任落实清单强化林业灌溉用井及蓄水池管理,由市林草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包联、相关科室不定期开展机电井巡检和取用水情况巡查,截至目前开展机电井巡查4轮,修补蓄水池围栏破损处3处,所有林业蓄水池重新悬挂警示牌48个。山区生态林,管网使用年限较长已有10年,管网老化,存在灌溉用水管网跑冒滴漏现象。2024年年初政府购买林地管护公司对南山片区灌溉管网全线进行查验,更换老旧输水管网30余万米,并在实时灌溉过程中,进行查看对破损严重的输水管线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做好林业输水管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统计阜康市林地还需建设滴灌设施135.87公里,斗渠20条约40公里,蓄水池16个,变压器8台,目前灌溉管网设施建设按照项目资金申请要求正在核实申报阶段。积极申报项目以恢复林地灌溉为重点完善重点林区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因地制宜加强灌溉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提高林业灌溉用水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确保现有林地的成活率。

三、强化用水监管,实现专水专用

阜康市2024年水资源分配方案分配林业用水总量为4287万方。根据《关于做好阜康市2024年水资源分配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明确主体、逐级分配的原则。按照林业用水总量指标,落实总量控制的要求,制定《阜康市2024年生态造林水资源细化分配方案》,以不超过用水总量为前提,可根据实际林木及管护情况进行水量配置。截至目前林地灌水面积38.04万亩,合计用水量1413.6万方。

1、严格用水审批程序。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林业用水进行严格分配,严格执行乡镇林业站长或分管领导意见、包联乡镇领导、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片区护林员五级核实用水情况。加强林地灌溉用水情况调研和日常检查,各乡镇要加强辖区内林地取用水管理、灌溉用水定额执行、灌溉水利用效率等情况的监管,做到专水专用。

2、严格总量控制适时调配。各乡镇要按照树木需水规律和灌区实际情况,及时分析水情,协调用水时间,采取错峰灌溉,避免出现争水现象。若分配水量无法满足辖区林木灌溉需求,乡村护林员或村级林长要及时上报乡镇或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协调。从年初至今南山生态林灌溉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水源紧缺问题,各部门及时协调,分析水情,做好适时调整以保障林木灌溉需求,避免出现林木因灌未灌大面积枯死。

3、强化专水专用管理。建立包联责任机制,乡级林长、副林长及林业站主抓各村林业用水情况,各村林长、副林长、生态护林员抓专水专用落实情况,由各乡镇及林地管护人员主动开展取用水情况巡查,对违规用水、林业用水未专水专用的,市林草局不予对其林地配水,并以林长制名义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配合的将线索提供相关部门。对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违规套种的,以林长制名义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未整改的不予配水。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不足之处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分管市领导审核签字: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73日    

联系人:马杰 电话:1819616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