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
索 引 号 | FK001/2021-00024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12:00:5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进一步坚持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深入实施教育强市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推动阜康市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和为阜康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序 言
阜康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对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求。通过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初步实现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教育公平取得重大突破,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得到大力发展,市幼儿园创建为“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义务教育实现初步均衡,阜康市被教育部认定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教科局被国务院评为“两基”工作先进单位。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市一中通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验。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市职业中专升级为阜康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并被评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单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双语”教育得到全面推进,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全市中小学双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所有幼儿园均实行民汉混合编班,全汉语授课。阜康市现有全国特色学校1所、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1所,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全国德育实验学校2所、自治区德育示范学校6所、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5所,自治区级文明单位6所,自治州级文明单位6所。2005年至2015年连续11年在昌吉州教育强县市评比中位列第一。
阜康市办学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累计投入6亿元,完成了21万平方米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学校全部拥有了标准化的塑胶运动场。投入1711万元,按国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各类教学设施设备。教育信息化水平得到大力提升,全市中小学均建立了校园网,并接入了互联网,实现了“校校通”和“班班通,全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都建有教学网站,并与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为远程网络教学资源进入教室奠定了基础。
师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实施了“教育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完成了“3136”高端培训、“百名专家进校园”及“外教进校园”。深入推进城乡教师教师轮岗交流,共交流232人,交流率达到8.35%,教育教学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各项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从2011年起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为幼儿园安排预算内公用经费,并将学前教育冬季取暖费单独列支,由市财政统一拨付。2012年,按照每生每年600元标准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补助,受助人数占在册人数的46%。2013年,公办幼儿园学前两年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0元提高至每生每年600元,“十二五”期间共落实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经费为1454万元。同时做好助学金和补助金的发放。为内初班学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156万元;为学前教育落实资助金90.8万元;为普通高中7935人次落实发放国家助学金620.3万元;为149名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新生发放入学资助13.5万元;为32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彩虹助学金5万元;为职业中专7908人次发放各类补助资金1385.47万元,其中为5192人次落实国家助学金409万元。
在认真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教育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有待增强,素质教育尚需大力推进,城乡、校际之间还存在差距。
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上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奋力追赶东部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积极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部署,主动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人才竞争,更加关注人力资源开发,更加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科教人才强市之路。教育必须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自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为使命,以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市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区、州、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教育立市、人才强市,坚持质量为本、德育为先,遵循教育规律,突出教育的基础作用和民生效应,以“三名工程”(育名生、塑名师、创名校)为引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质量,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突出建好“四好老师”队伍,促进阜康教育整体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内涵发展、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办好各族人民满意的特色优质教育。
(二)发展原则
——优先发展原则。教育优先发展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城市扩容改建优先布局学校,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分配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均衡协调原则。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和根本保障,也是社会所需、民心所期。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主要责任在政府,关键是机会均等,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市域内教育差距,最终实现我市教育协调长远发展。
——内涵发展原则。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着力推进教育发展从注重外延扩张向注重内涵提升、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转变,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改革创新原则。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实现跨越发展的保障。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教育要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依法治教原则。扎实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坚持结构质量并重,更加注重各类教育内涵发展。遵循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育人为本原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每一个学生成长成才作为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教育规律,遵从育人本质,关心每个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第二章 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
(三)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这两个工作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发挥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到2020年,成功创建为自治区教育强市,争当新疆教育发展水平的“排头兵”,阜康教育发展水平在西部县(市)跃居前列。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支撑社会稳定的能力全面增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进一步巩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四)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继续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
——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以上,十五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9.8%以上;初中适龄少年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职业中专坚持立足阜康,辐射全疆进行招生,在校学生数稳定在3000人以上。
——成人教育。青壮年非文盲率市区控制在99.8%以上,农牧区控制在99.7%以上,复盲率控制在3%以下;青壮年农牧民文化技术培训面三年累计达到95%以上,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的覆盖面100%,城镇职工技术培训面70%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面100%。
——双语教育。加强对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坚定不移的推进双语教学工作。
——教育投入满足教育发展需求。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并逐年增长。
——教师素质整体提高。到2020年,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专家型教师队伍,满足各级各类教育的需要。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以特色学科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全市各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彰显阜康教育的优势与特色,全力打造全国县市教育的品牌。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现代国民教育
(五)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实施集中办学。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学校布局调整,集中优势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统筹解决好学生乘车问题,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学生上学提供便利。建立终身教育网络。大力发展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社区教育,开展多种需求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推动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村镇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发展3至6岁幼儿教育,探索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六)完善优质教育体系。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为导向,最大限度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区域教育资源整体质量。坚持因地制宜,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推进教育创新,形成各具特色、区域共享的优质教育资源平台,基本满足社会对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第四章 学前教育
(七)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落实区州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加快实施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幼儿园建设项目,解决市区和偏远乡村入园难问题,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提高幼儿教育办园水平和教育质量,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狠抓幼儿园内部管理,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公办园的特色建设与发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加强对幼儿行为习惯养成的教育,注重幼儿智力开发和语言能力培养,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八)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积极为幼儿教师解决编制。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九)重点发展农村少数民族学前教育。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提高少数民族送子女接受幼儿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充分发挥市、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现有师资优势和保教管理优势,在各乡镇中心村开办幼儿园,给幼儿特别是农牧区的广大少数民族幼儿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第五章 义务教育
(十)切实加强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布局、经费安排使用、教师工资发放、校长和教师管理以及县域内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责任。
(十一)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配齐薄弱学科的教师,开齐规定课程。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根据国家、区州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在校生全覆盖,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和锻炼,逐步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规范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工作,有效推动和监督学生体质健康工作。应用义务教育标准化和均衡发展成果,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深化课程改革,完善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评价体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餐改善计划。大力实施学校联盟捆绑发展,深入推进城乡教师交流,促进教育资源向农牧区和薄弱学校倾斜,达到追峰填谷和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目的。
(十二)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继续实行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农牧区初级中学的办法,并逐步提高分配比例,按照区州要求,逐步加大倾斜招生力度,有效遏制农牧区初中学生择校。
(十三)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减负万里行精神,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并作为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提高教师业务
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
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四)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保持普职比大体相当。
(十五)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在普通高中建立心理辅导教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
第七章 职业教育
(十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专业化、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切实履行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到2020年,将市高级技工学校建成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职业教育理念的优质的装备制造业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基地。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和“产教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阜康市职业教育联盟的作用,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合作,调动各方面发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在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教师交流、订单培养和就业等方面的合作。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通过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市职业中专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建设,培养实用型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活力。将职业技能大赛作为检验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标准,继续组织师生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继续把应用教育放在首位,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 围绕产业办专业,围绕专业办企业,办好企业促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完整的产教结合链条,进一步完善和增加校办产业种类。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继续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落实国家和区、州、市关于职业教育的各项经费补助政策。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体验”制度建设,扩大普通学校学生受益面。实行职业中专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定向计划招生模式。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通过援疆教育工程,努力争取与援疆省市联合办学,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为阜康培养实用型人才。
第八章 素质教育
(十八)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国防教育、普法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强化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养成教育,重视培养学生完成作业、听课自习、就餐住宿、行走乘车、文明礼仪和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良好行为习惯。推动学生自我教育,开展美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抓好学校文化建设,践行文化育人理念,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校园活动。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家庭教育工程,提升教师家庭教育理念,加强家校联系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网络。以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为抓手,提升学校德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十九)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升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开齐开足三级课程,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大力开展学校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工作,切实深化和落实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第九章 双语教育
(二十)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事业。加强对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二十一)全面提高双语教育发展水平。落实《阜康市双语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双语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双语教学,稳步扩大双语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双语教学的质量。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昌吉州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民汉合校和民汉学生混合编班的优势,为双语教育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以双语幼儿园建设为契机,改善学前双语教育办学条件,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幼儿的入园率,学前5-6岁少数民族幼儿双语教育覆盖率达到93%以上。
进一步强化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认真落实《阜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意见》,按照自治区的安排,积极选派少数民族优秀教师参加国家、自治区的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和双语学校管理干部培训,培养一支少数民族双语教师骨干队伍。
加强双语教育研究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双语教学课程设置方案,按照民汉教师“六同制度”(即同室办公,同桌备课、同堂听课,同步教研,同时培训,同标准考核)的要求,大力开展校本教研,努力为双语教师搭建民汉沟通的交流平台,创造有利于双语教育的环境和氛围,提高双语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双语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二十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高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学率,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二十三)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坚持遵循“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同时细化学校送教上门工作,落实残疾儿童少年经费保障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第十一章 继续教育
(二十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
(二十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加强农技校和市民学校考核管理,开展农技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创建“教育强市”奠定基础。
(二十六)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二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二十七)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生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二十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
(二十九)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三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完善招生考试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招生名额、招生规则和招生结果。在落实初中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基础上,高中阶段入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统一招生录取的办法,逐步扩大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优质普通高中每年严格按计划招生,为办好每一所初中和缓解“择校”矛盾创造良好条件。
(三十一) 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加强招生考试高标准硬件建设和软件制度化建设。完善招生考试专业机构功能,加强考试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考试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第十四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二)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多样化发展,形成不同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三)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
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聘用办法。实行党(总)支委会议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不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五章 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四)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探索多种形式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五)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要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性质为民办事业单位,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教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格局,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第十六章 管理体制改革
(三十六)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推进政府向学校放权,明确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政府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十七)加强“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统一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标准,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编制。
严格执行《阜康市义务教育学校联盟捆绑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从而实现教师交流的实质性进展。开展联盟对口学校“捆绑式”考核,并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中,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实现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和双语学校优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特色发展,促进城乡学校均衡发展。
(三十八)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九)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党委、市人民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四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在思想教育的“到人、管用、有效”上用力,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通过城乡捆绑发展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的力度,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以城乡轮岗交流机制为抓手,大力提升后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落实培养措施,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转变作风为抓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十一)切实维护教科系统和谐稳定。开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主题教育活动,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每学期开学、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集中教育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相结合。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筑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思想防线。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使“两个不得”、“五个严禁”要求深入师生心中,提高广大师生抵制“三非”的能力,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扩大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的学习阵地,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健全和巩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依法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和教育,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积极引导各学校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十八章 推进依法治教
(四十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落实各级政府的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十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坚持依法治教,健全依法治校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法定职责,落实集体议事、重大决策制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章程的完善工作,学校的各类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合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教育学生遵守公共生活秩序,知法守法。教师要自觉加强法律修养,做遵纪守法的楷模。拓宽中小学法制教育途径,推进全市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能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学校的宣传教育作用,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十四)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以督学为主,监督与指导并重,建立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人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十九章 保障经费投入
(四十五)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加强对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和伙食补助资金的监管,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义务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的提高,规范合理使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积极协调市财政落实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学校冬季取暖经费,确保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大普通高中投入力度,继续与财政协调落实好晋阜双语中学工程款,继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好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积极协调市财政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1000元。
(四十六)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
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继续落实市职业中专学生补助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在九年义务教育段学生中全面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
(四十七)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和监督制度、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和“校财局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强化项目管理,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二十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十八)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幼儿园教师以补足配齐为重点,为新建及短缺教师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达到“两教一保”的标准;中小学教师以双语教师和农村教师为重点,采取倾斜政策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职业学校教师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完善培养培训体系。抓住特岗计划补充的主渠道,通过免费师范生计划、大学生实习支教、“银龄支教计划”、绿色通道招聘、吸纳外县在编教师、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补充教师。加大职业教育“双师型”技能型和特色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将企业高技能优秀人才和足球、射箭、轮滑及速滑等特色学科聘请的优秀人才直接纳入教师编制。
(四十九)加强师德建设。教育教师具有“水利万物而不争” 和思想上“纯粹”的品质,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四好老师”。深入开展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意识。通过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电子评教、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电话测评等有效方式,畅通师德评价和反馈渠道,形成学校、家长、学生、社会“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对来信来访反映师德师风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将师德信访问题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范围。对教师违规行为,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于违规学校,取消德育示范校荣誉称号和评优资格,并追究校长责任。学校无体罚学生、从教行为不廉洁等违反师德现象发生,社会、家长、学生对师德评价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十)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以建设名校长团队和名师队伍为重点,继续实施“教育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抓住山西援阜契机,开展挂职跟岗培训,培育一批有懂教育、有思想、会管理的优秀教育专家。
建设名校长团队。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去行政化,实行职级制”改革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取消行政级别,稳步推进校长职级制,实行多途径上岗。逐步理顺教育系统归口管理关系,发挥各级教育工委的作用,按照讲政治、懂教育、会管理的要求,配齐配强配好书记、校长,原则上书记校长从教师队伍中产生。
建设名师队伍。在全市全面推开教师聘用制。抓好学校专业技术考核、教师专业职称晋升考核、教师专业岗位晋级和绩效考核4个方案的落实。扎实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的“十个一”工程,坚持对全市教师每年进行一次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通过转岗、辞退等方式实行末位淘汰制。积极争取国家、区州各类培训项目,结合阜康市实际,依托国内知名高校,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争取“国培计划”项目县及“国培计划”送教培训项目,依托自治区专家团队,壮大我市教育名师团队。做好“五五”周期培训,特别是小学、幼儿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形成本地教师培训有效模式。
加大教师轮岗交流力度。根据区、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学校教师、中层干部交流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校长、中层和教师交流力度,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五十一)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把握重点,对乡村教师队伍的定编定岗、培养补充、交流轮岗、培训提高、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政策倾斜,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和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按有关政策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及食堂建设。为新建及短缺教师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3万元增加至每人每年5万元。提高班主任津贴,每生每月按1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予以补助。建立“四好老师”表彰奖励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教师节表彰大会,两年评选一次阜康最美教师。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对乡村教师的表彰宣传力度。建立教育账户,专项用于“四好老师”奖励。
第二十一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二)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为每一名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的信息化环境与服务,让广大学生平等有效地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培养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实现全面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强县市要求,进一步提高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基础设施、教学资源、应用软件等方面的配置水平,重点支持农村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扩大网络教研和校际间网络协作学习的覆盖面。
推动继续教育信息化,构建学习型社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做到使用、管理和维护保障“三个到位”。增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快人才培养。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的建设使用。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全市学校10M光纤宽带网络接入和新疆教育行政四级专网建设工作。优质资源“班班通”,为全市各学校统一配备录播教室。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全面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教师研修、资源共享、互动教学、教学管理方面的广泛应用。用好国家、区、州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第二十二章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五十三)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规划新建7个项目,主要完成乡镇学校塑胶运动场建设项目,完成部分学校绿化美化及景观提升工程,完成滋泥泉子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完成3所以上城区及乡镇中心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完成市幼儿园整体规划提升改造和综合活动室建设工程,完成第六小学建设项目。同时完成新建学校标准化建设和高中、学前及成人教育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市中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强化功能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