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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公租房分配管理“小切口”整治工作的公告

索  引  号 FK013/2025-000057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公租房分配管理“小切口”整治工作的公告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6-25 16:30:39
发文单位 阜康市住建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公租房分配管理小切口整治

工作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住房保障工作部署,规范公租房管理秩序,维护住房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昌吉州公租房小切口整治工作公告就阜康市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小切口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830

、整治重点

(一)违规审核分配方面

1.依申请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当地轮候期内未能得到保障;

2.未严格把关公租房审核流程,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3.违规办理公租房业务、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分配房源;

4.房源充足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拒之门外。

(二)违规租住转租转借方面

5.在公租房选房环节未进行公开公示、未提前发布选房流程及条件;

6.保障对象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租赁到期后未及时复审认定或清理退出;

7.申请人隐瞒收入、住房等条件或采取贿赂、欺骗等手段取得房源;

8.保障对象承租期间,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

9.面向用工单位配租的公租房,未履行整租手续、未缴纳租金或用工单位将公租房变相用作职工福利住房等。

(三)违规使用、改变用途方面

10.公租房管理机构违规将闲置公租房用作商业、办公等用途;

11.保障对象承租期间违规损坏配套设施、拆改房屋结构或用作商业、办公等其他用途;

12.保障对象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

(四)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方面

13.投入使用的公租房,未通过产权办理或公租房资产卡片登记等方式明确公租房资产;

14.对群众举报反映违规享受公租房线索举报等,未认真核实处理反馈;

15.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及时解决。

三、专项整治举报投诉电话:

 阜康市住建局:0994-3223678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不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承租人,应当主动到所在社区、乡镇报备并办理退出手续。

2.鼓励市民通过上述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对公租房各类违规行为提供证据和线索,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经核查属实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3.举报内容应属客观真实,严禁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对借举报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租房保障工作关乎民生公平,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让我们携手维护公租房管理秩序,推动住房保障政策精准落地!

 

特此公告。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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