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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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旭刚

领导职务: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交通路网优化、现代物流及低空经济发展、城市更新与功能提升、房地产市场发展等工作;负责城市精细化治理、市场和知识产权管理、特种设备及食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信访事项协调化解及督促指导等工作。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矿山监督管理)等工作,并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煤田火区治理安全等工作。

分管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信访局、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阜康执法大队、昌吉公路管理局阜康分局、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阜康管理部、烟草专卖局。联系负责领域在阜投资的企业。负责抓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暨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领导履历:

   

包旭刚,男,汉族,19812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阜康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曾任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副镇长,玛纳斯县发改委(援疆办)副主任,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