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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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涛

领导职务: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政法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

统筹负责社会现代化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涉外事务和军民融合等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府院联动、涉外事务服务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等工作。抓好公共安全与治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监督指导、涉外事件及时应对等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外事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准噶尔公安局。联系负责领域在阜投资的企业。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




领导履历:

       何涛,男,汉族,甘肃通渭人,1985年12月出生,2007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2012年6月入党。2007.11-2022.07 新疆昌吉州公安局工作;2022.07 - 2025.12新疆阜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2025.12任新疆阜康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