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科协系统信息员和新媒体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09/2025-00004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举办2025年科协系统信息员和新媒体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 ||
文 号 | 新科协办发〔2025〕20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19:10:12 |
发文单位 | 自治区科协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各地州市科协,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协系统信息宣传与新媒体运营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员和新媒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自治区科协定于10月中旬举办2025年自治区科协系统信息员和新媒体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15—17日(10月14日报到,10月17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三、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各县(市、区)科协负责信息宣传、新媒体运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由地州市科协推荐确定);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信息宣传、新媒体运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新闻与传播审读、公众号运营、新时代政府信息工作实务、科普短视频运营与拍摄技巧、AI赋能科普宣传应用、媒体融合探索与科学文化传播新路径、网络舆情应对与危机公关等内容展开。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地州市科协、各自治区学会严格按照要求选派参训人员,并于10月11日18:00前将参训回执(见附件2)WORD版及盖章PDF版发至自治区科协指定邮箱。
2.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由自治区科协负责,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3.请参训学员于10月14日18:00前至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宾馆报到。
4.培训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各项纪律规定。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自治区科协及派出单位同意。
自治区科协联系人及电话:
苏比努尔 13279835805
电子邮箱:1784334010@qq.com
新疆师范大学联系人及电话:
马晓林 17809591722
王天米 13899585963
附件:1.各地州市参训名额分配表
2.参训回执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