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发改委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26/2025-00001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发改委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11:26:59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发改委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阜康市民政局及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区、州发改委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系列通知要求,阜康市发改委对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决定废止文件5个(见附件),废止后执行原上级有关文件。 附件:《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废止文件目录》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废止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备注 1 关于调整公墓挖坑服务价格的通知 阜发改价〔2011〕1号 已失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定价目录》(2023版),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2 关于调整公墓挖坑服务价格的批复 阜发改价〔2012〕12号 已失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定价目录》(2023版),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3 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阜发改价〔2013〕1号 已失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定价目录》(2023版),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4 关于调整公墓挖坑施工费的批复 阜发改价函〔2018〕8号 已失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定价目录》(2023版),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5 关于明确阜康市火化区墓穴占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阜发改价函〔2021〕5号 已失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定价目录》(2023版),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