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召开天山天池生态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听证会征集参加人的公告
索 引 号 | FK026/2024-00003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召开天山天池生态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听证会征集参加人的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10:59:14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关于阜康市召开天山天池生态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听证会征集参加人的公告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21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2024年4月22日组织召开天山天池生态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征集参加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构成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为21名。其中:其中:专家学者2名、消费者代表9名、经营者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市政府相关部门7名(包括: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二)旁 听 人:2名。
(三)新闻媒体:2名。
二、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自愿报名方式。如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推荐参加人。
(二)经营者代表由天池管委会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由相关部门及单位推荐产生。
(四)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五)新闻媒体:由市委宣传部邀请。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3、只旁听不发言,不签意见和建议。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可采取发电子邮件、电话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推荐的消费者含旁听人员报名表格请在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fk.gov.cn/),报名日期: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届时相关单位将所推荐代表报名表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康市博峰街91号)404室、405室。
联系电话:0994-3233024
联 系 人:马芳
附件:1.《阜康市天山天池生态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2.《阜康市天山天池生态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听证会旁听人员征集报名表》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