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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统计局]阜康市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索  引  号 FK020/2025-000055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统计局]阜康市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7-23 16:31:24
发文单位 阜康市统计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Fkstjj001 阜康市统计局 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报表数据进行数据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1.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2是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报送、归档等管理制度。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报送、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