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报方式的公告
索 引 号 | FK014/2025-00004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公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报方式的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12:00:38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交通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关于公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现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一、举报内容
(一)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二)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
(三)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四)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五)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六)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
(七)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八)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九)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十一)楼堂馆所问题;
(十二)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十三)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十四)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十五)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十六)领导干部住房违规;
(十七)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二、举报方式
1.可通过电话举报:0994-3222230(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2.可将举报内容投入意见箱,意见箱设在交通运输局一楼大门处。
三、举报须知
(一)接收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反映,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条理清晰、简明扼要,有关证明材料可以作为附件提交。
(二)实名反映请填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匿名反映可以留下联系方式,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反映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于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恶意举报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