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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FK011/2024-000262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1-01 10:57:30
发文单位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阜康市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组织全局干部每周五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同时督促做好自学。2023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 逢九必讲”培训30期,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网上学习、网上考试,全局干部职工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2023年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2次、“一把手”讲法活动4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学法34次,法宣在线考试8次,切实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

(二)切实抓好党内法规教育培训。局党组将学习党内法规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其贯穿于党员教育中的全过程,常态化抓好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将党规党纪学习列入了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党员教育的必学内容,建立了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每期“主题党日”必学内容,每月学习一部新制订修订或党员日常管理中应用较多党纪党规的学习机制;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重点党内法规内容学习,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2023年在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党员教育中我局持续落实党内法规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党内法规学习50余次,通过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使学习党内法规成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结合《阜康市推进法治建设“三张清单”》及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清单、阜康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责任清单,根据《阜康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阜康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阜康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了阜康市自然资源局“一规划两纲要”并分解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营造合力推进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继续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领域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共制作宣传展板4块,横幅7条,在市区“法治回廊”长期向公众展示,开展了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法治夜市”、“8·29测绘日”等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品1000余件、宣传单和宣传折页3000余份。前往中泰化学、阜康产业园开展“法治进企业”普法宣传2次。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制定了《阜康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信访调处、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依法行政总要求。

(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情况,按时完成“12345”热线平台和政务服务网转办工单56件,均已完成答复工作。

(七)贯彻《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今年申请公职律师1名,已取得自治区司法厅认证,同时聘用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出谋划策。组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申报依法解决不动产领域“办证难”问题,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化解不动产领域办证难问题,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逐渐行政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在身边、有实招、见成效。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规范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对列入清单内的事项,集体审议,严格把关,依法审核。

(九)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阜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签发、登记编号、公布等程序,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向司法局报送备案,同时按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

(十)加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力度,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认真做好信访问题化解,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定期排查梳理矛盾纠纷隐患,协调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目前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5件,均已办结。认真办理12345昌吉州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工单56件,按期签收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全部答复完毕。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干部队伍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距离“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行政执法权行使还不够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行使土地、矿产行政处罚权过程中,存在流程不规范的现象,如案卷整理装订不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缺失、执法公示不完整。

(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到位,尤其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宣传不到位,违法占耕现象屡禁不止,违法用地行为时有发生。

(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成效还需进一步提高。我局虽然开展了常态化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制度,但部分党员干部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理念等方面较为欠缺,未坚持常态化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思想站位,全面提升法治意识。一是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摒弃出庭就是“丢面子”的错误思想,积极应诉,体现公民和行政机关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切实让老百姓感受到被尊重、被重视。

(二)强化规范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一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程序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清单,坚持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同时,向行政相对人和基层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理论学习时再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习,反复深入学,组织全局干部按时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 逢九必讲”培训;二是积极参加市依法治事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案卷互评等活动,与其他执法部门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升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综合执法水平。

(四)持续开展党内法规学习,使之入心入脑。继续抓好党风法规的常态化教育培训,区分对象、有计划地运用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和解读,提高党内法规知晓率,使党员干部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