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处罚
索 引 号 | FK008/2024-00004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对违反《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处罚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17:02:2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事项名称:对违反《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处罚
类别: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