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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FK002/2024-000021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8 11:35:21
发文单位 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一、执法事项

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主要承担全市经济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二、受理机构

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商贸科、工信科。

三、审批机构

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法治科。

四、举报投诉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投诉对象或者危害后果;

(二)举报投诉内容属于商务、工信服务范围,并有来源可靠地事实依据;

(三)属于辖区内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尚未进入司法程序。

五、行政执法服务承诺

1、认真受理举报,对职能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做到有求必应、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执法人员及时出勤,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2、高度重视信访,认真做好登记、交办、处置和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消极作为现象;

4、坚持规范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执法对象一视同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坚持高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工作效率,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6、坚持文明执法,执勤中做到“二先”(即告知在先、出示证件在先),“四不准”(即不准骂人、不准打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7、坚持阳光执法,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索取、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不利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

8、追求和谐执法,积极探索人性化执法新模式,努力寻求执法和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寓服务于执法,从而真正保护公正的合法权益;

9、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作贡献。

以上承诺内容敬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994-3220678、0994-3222461

受理投诉地点:阜康市商务工信局301、305室

承诺单位: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六、处理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自收到投诉案件登记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商务工信局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受理单位:阜康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994-3222348

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受理时间:夏令时10:30-14:00 16:00-19:00

冬令时10:30-14:00 15:30-19:30

(二)受理电话:0994-3222348

(三)地 址:阜康市博峰街道商务工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