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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阜2602井钻井平台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 林地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44/2026-000008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阜2602井钻井平台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 林地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2-05 16:59:47
发文单位 阜康市林草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向我局申请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阜2602井钻井平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阜2602井钻井平台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中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2024年一季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吐哈油字〔2024〕5号)文件、《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备案确认单》(项目代码:2406-000000-60-01-191506)文件。

  三、拟使用林地单位: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四、被使用林地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五、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本项目拟使用林地2.2963公顷(34.4445亩),均为临时占用林地;地类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权属为国有林地,林地类型为防护林林地,森林类别为地方公益林地,保护等级为Ⅲ级保护林地,林种为防风固沙林,起源为天然林,优势树种为梭梭,项目共涉及采伐灌木梭梭2.2963公顷,总蓄积0立方米。

  涉及阜康市2个林班7个小班,即: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湖中心村27林班1909、1911、1916小班和阜康市滋泥泉子镇街北中心村20林班7、10、13、197小班。林地、林木权属为国有,归属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经营、管理,权属明晰,无纠纷事宜。

  

  六、拟使用林地期限:项目临时占用林地2.2963公顷;使用期限为24个月。

  七、拟使用林地选址:项目拟使用林地涉及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东湖中心村27林班1909、1911、1916小班,阜康市滋泥泉子镇街北中心村20林班7、10、13、197小班,共涉及2个林班7个小班的部分林地。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2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4-322211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