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 索 引 号 | FK044/2025-00010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12:33:51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向我局申请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
二、项目批准文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昌州发改工〔2024〕126号)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被占用林地单位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五、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
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使用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0336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按地类划分均为乔木林地;按林地权属划分均为国有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为Ⅱ级保护林地0.0046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290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为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0.0046公顷、地方公益林地0.0290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特种用途林;按林种划分均为自然保护林;按起源划分均为天然林;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优势树种为云杉。该项目建设利用林间空地,不涉及林木采伐。
涉及阜康国有林管理局2个林班6个小班,即:阜康国有林管理局48林班60、62、74、439a、685a小班,51林班45小班。林地、林木权属均为国有,归属阜康国有林管理局经营、管理。

六、拟占用林地期限:
使用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0336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七、拟占用林地选址:
本项目使用林地区域具体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48林班60、62、74、439a、685a小班,51林班45小班,共涉及2个林班6个小班。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4-322211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