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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田灌溉蓄水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44/2025-000089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田灌溉蓄水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9-22 18:19:56
发文单位 阜康市林草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我局申请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田灌溉蓄水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田灌溉蓄水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批准文号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田灌溉蓄水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阜发改投资〔2025〕132号)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

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被占用林地单位

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

五、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

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田灌溉蓄水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使用阜康市林地0.1184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按地类划分均为疏林地;按林种划分均为农田牧场防护林;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防护林林地;按林地权属划分均为集体林地;按起源划分均为人工林;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均为Ⅲ级保护林地;按森林类别划分均为地方公益林;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优势树种为沙枣。本项目拟使用林地需采伐乔木24株,蓄积量1立方米,其中:采伐榆树21株,蓄积量0.3立方米,胸径为5厘米以下4株,5-15厘米16株,15-30厘米1株;采伐沙枣3株,蓄积量0.7立方米,胸径均为15-30厘米。

涉及阜康市1个林班1个小班,具体位于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21林班181小班。林地、林木权属为集体,归属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经营、管理。


六、拟占用林地期限

拟使用阜康市林地总面积0.1184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七、拟占用林地选址

项目拟使用林地区域具体位于阜康市城关镇坂干梁村21林班181小班,共涉1个林班1个小班。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4-322211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