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阜西110千伏变电站增容补强工程 使用林地的公示
索 引 号 | FK044/2025-00008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昌吉阜西110千伏变电站增容补强工程 使用林地的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18:15:5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2025年8月19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向我局申请昌吉阜西110千伏变电站增容补强工程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吉阜西110千伏变电站增容补强工程
二、项目批准文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昌吉州发展改革委关于昌吉阜西110千伏变电站增容补强工程核准的批复》(昌州发改工〔2024〕142号)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四、拟占用林地位置
阜康市水磨沟乡柳城子西村、水磨沟乡水磨沟村
五、拟占用林地的地类、权属、面积、起源、林种、优势树种
(一)项目使用阜康市林地总面积为2.0714公顷,详细情况如下:
1.按使用性质划分:总面积2.0714公顷,包括永久性使用0.0810公顷,临时性占用1.9904公顷;
2.按地类划分:总面积2.0714公顷,包括乔木林地0.0842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1331公顷,其他林地1.8541公顷;
3.按林地权属划分:总面积2.0714公顷,为国有,其中0.4090公顷林地、林木归属于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经营、管理,1.6624公顷林地、林木归属于新疆太阳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4.按保护等级划分:总面积2.0714公顷,为III级保护林地;
5.按森林类别划分:总面积2.0714公顷,为地方公益林;
6.按林地类型划分:总面积2.0714公顷,包括防护林林地0.2173公顷,其他林地1.8541公顷;
7.按林种划分:总面积2.0714公顷,包括防护林0.1331公顷,农田牧场防护林0.0842公顷,其他林地1.8541公顷;
8.按起源划分:总面积2.0714公顷,包括天然林0.1331公顷,人工林0.0842公顷,其他林地1.8541公顷;
9.按优势树种划分:总面积2.0714公顷,包括白腊、梭梭;
10.按采伐林木情况划分:共采伐灌木林地0.1331公顷,覆盖度为40%。
(二)永久性使用林地面积0.0810公顷,详细情况如下:
1.按地类划分:总面积0.0810公顷,包括特殊灌木林地0.0108公顷,其他林地0.0702公顷;
2.按林地权属划分:总面积0.0810公顷,为国有,其中0.0175公顷林地、林木归属于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经营、管理,0.0635公顷林地、林木归属于新疆太阳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3.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总面积0.0810公顷,为III级保护林地;
4.按森林类别划分:总面积0.0810公顷,为地方公益林;
5.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总面积0.0810公顷,包括防护林林地0.0108公顷,其他林地0.0702公顷;
6.按林种划分:总面积0.0810公顷,包括防护林0.0108公顷,其他林地0.0702公顷;
7.按起源划分:总面积0.0810公顷,包括天然林0.0108公顷,其他林地0.0702公顷;
8.按优势树种划分:总面积0.0810公顷,为梭梭;
9.采伐林木情况:共采伐灌木林地0.0810公顷,覆盖度40%。
(三)临时性占用林地面积1.9904公顷,详细情况如下:
1.按地类划分:总面积1.9904公顷,包括乔木林地0.0842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1223公顷,其他林地1.7839公顷;
2.按林地权属划分:总面积1.9904公顷,为国有,其中0.3915公顷林地、林木归属于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经营、管理,1.5989公顷林地、林木归属于新疆太阳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3.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总面积1.9904公顷,为III级保护林地;
4.按森林类别划分:总面积1.9904公顷,为地方公益林;
5.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总面积1.9904公顷,包括防护林林地0.2065公顷,其他林地1.7839公顷;
6.按林种划分:总面积1.9904公顷,包括防护林0.1223公顷,农田牧场防护林0.0842公顷,其他林地1.7839公顷;
7.按起源划分:总面积1.9904公顷,包括天然林0.1223公顷,人工林0.0842公顷,其他林地1.7839公顷;
8.按优势树种划分:总面积1.9904公顷,包括白腊、梭梭;
9.采伐林木情况:共采伐灌木林地0.1223公顷,覆盖度40%。
六、拟占用林地期限
拟使用林地总面积2.0714公顷,永久性使用0.0810公顷,使用期限为永久;临时性占用1.9904公顷,占用期限为24个月。
七、拟占用林地选址
使用林地位于阜康市水磨沟乡0613林班0317a小班,0625林班0039a小班,0635林班0009a、0010b、0011a、0011b、0011c、0013a、0039b、0047a、0047b、0047c、0125a;共涉及3个林班13个小班。具体布局如图所示: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7日期间向我局(分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4-322211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