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国有林管理局移动管护用房及基本 配套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索 引 号 | FK044/2025-00007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国有林管理局移动管护用房及基本 配套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20:14:4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2025年7月4日阜康国有林管理局申请阜康国有林管理局移动管护用房及基本配套项目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移动管护用房及基本配套项目
二、项目批准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新林场字[2023]27号)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四、被占用林地单位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五、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
拟使用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1129公顷,均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林地。(1)按地类划分均为其他林地;(2)按林种划分均为其他;(3)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其他林地;(4)按起源划分为人工林0.0175公顷、其他0.0954公顷;(5)按林地林木权属划分均为国有林地;(6)按森林类别分为地方公益林;(7)按林地保护等级分为Ⅲ级保护林地;(8)该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无优势树种,本项目拟在林间空地上实施,不涉及林木采伐。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涉及阜康国有林管理局1个林班2个小班,即:阜康国有林管理局612林班1458a、901a小班,林地林木权属为国有,由阜康国有林管理局经营、管理。
六、拟占用林地期限
使用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1129公顷,均为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
七、拟占用林地选址
本项目使用林地区域具体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612林班1458a、901a小班,共涉及1个林班2个小班。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