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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阜康金塔实业煤矿初生煤田火区治理工程拟临时占用草原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44/2025-000057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新疆阜康金塔实业煤矿初生煤田火区治理工程拟临时占用草原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5-28 18:12:16
发文单位 阜康市林草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新疆阜康五宫沟煤田火区治理工程申请临时征占用草原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疆阜康金塔实业煤矿初生煤田火区治理工程

二、项目批准文件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5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新政办发〔2024〕17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4]15号)。《阜康市煤田火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阜煤阅[2024]1号)。

三、拟征占用草原单位

阜康市瑶池能源有限公司

四、被占用草地单位

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中心村

五、拟征占用草原基本情况

该项目拟临时占用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中心村草原,临时占用面积为:32.7651公顷(折合491.4765亩)草原权属清楚、无争议。草原类型为:山地土质荒漠草原;主要植被有:博洛塔绢蒿、叉毛蓬,猪毛菜,野生郁金香,一年生杂类草草原等级为:按照草原资源调查分类系统确定等级为四等六级和部分三等八级。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既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实施阜康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阜政规〔2024〕1号)文件规定,区片编号为III区片。

六、拟占用草原期限

该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中心村牧民联户承包使用的草原32.7651公顷(折合491.4765亩),有效期限为2年。

我局将对该建设项目申请征占用草原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权限机构审核审批,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工程申请征占用草原的权属、面积、等级等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528日至2025年65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夏力哈尔

联系方式:0994-3222119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