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阜康涝坝台煤田火区治理工程 临时占用林地的公示
索 引 号 | FK044/2025-00005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新疆阜康涝坝台煤田火区治理工程 临时占用林地的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20:06:2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瑶池能源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新疆阜康涝坝台煤田火区治理工程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疆阜康涝坝台煤田火区治理工程
二、项目批准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新政办发[2024]1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54号)、阜康市煤田火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阜煤阅[2024]1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4]15号)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阜康市瑶池能源有限公司
四、被占用林地单位: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五、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
新疆阜康涝坝台煤田火区治理工程使用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林地总面积4.1953公顷,均为临时占用林地;按地类划分均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按林地权属划分均为国有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均为Ⅲ级保护林地;按森林类别划分均为地方公益林;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防护林林地;按林种划分均为水土保持林;按起源划分均为天然林;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优势树种为忍冬。本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涉及采伐灌木4.1953公顷。
涉及阜康国有林管理局1个林班2个小班,即:阜康国有林管理局131林班713a、971a小班。林地、林木权属均为国有,归属阜康国有林管理局经营、管理。
六、拟占用林地期限:使用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林地总面积4.1953公顷,均为临时占用林地。
七、拟占用林地选址:本项目使用林地区域具体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131林班713a、971a小班,共涉及1个林班2个小班。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3联系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4-322211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