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 一期工程5参18等3个井场拟临时占用 草原的公示
索 引 号 | FK044/2025-00004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 一期工程5参18等3个井场拟临时占用 草原的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16:48:44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工程5参18等3个井场申请临时征占用草原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工程5参18等3个井场
二、项目批准文件
该项目于2014年8月10日取得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吉州发改委关于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工程备案的通知》(昌州发改工〔2014〕592号)。
三、拟征占用草原单位
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四、被占用草地单位
阜康市三工河乡、上户沟乡
五、拟征占用草原基本情况
该建设项目拟临时征占用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族乡大泉村(1.4531公顷)、花儿沟村(1.1310公顷)及上户沟乡黄山村(3.9556公顷)放牧经营的国有草原。草原权属清楚、无争议。草原类型为:砾砂质荒漠草原,主要植被为博落塔绢蒿、猪毛菜、刺叶锦杰儿和一年生杂类草等;Ⅱ7级(对照牧草地产值基数换算等级为一等4级),草原植被良好。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既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实施阜康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阜政规〔2024〕1号)文件规定,区片编号为Ⅱ区片。
六、拟占用草原期限
该建设项目拟临时征占用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族乡大泉村(1.4531公顷)、花儿沟村(1.1310公顷)及上户沟乡黄山村(3.9556公顷)放牧经营的国有草原,有效期限为2年。
我局将对该建设项目申请征占用草原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权限机构审核审批,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工程申请征占用草原的权属、面积、等级等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夏力哈尔
联系方式:0994-3222119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