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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阜康市文旅局2025年第一季度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索  引  号 FK019/2025-000085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许可】阜康市文旅局2025年第一季度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3-27 18:00:58
发文单位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一、本季度工作概况

本季度,文旅局行政许可工作围绕文化、旅游广电相关领域的审批事项有序开展。本季度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0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效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同意并逐级转报地州市级广电部门,最终由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理由)。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按照规定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对行政许可申报系统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线上线下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

2熟知审批事项的流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审核职责和时限,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审批工作高效完成。

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更多的行政许可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