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阜康市文旅局2025年第一季度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 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行政许可
索 引 号 | FK019/2025-00008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许可】阜康市文旅局2025年第一季度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 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行政许可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17:59:1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一、本季度工作概况
本季度,文旅局行政许可工作围绕文化、旅游、广电相关领域的审批事项有序开展。本季度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0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效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按照规定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对行政许可申报系统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线上线下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
2、熟知审批事项的流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审核职责和时限,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审批工作高效完成。
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更多的行政许可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