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阜康市文旅局第四季度开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义务监督员以及在农村、工矿企业进行演出等给予奖励的情况
索 引 号 | FK019/2024-00047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奖励】阜康市文旅局第四季度开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义务监督员以及在农村、工矿企业进行演出等给予奖励的情况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11:26:0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本季度,文旅局在行政奖励工作方面积极作为,通过多种举措激励文旅行业相关单位和个人,推动了文旅事业的蓬勃发展。本季度共开展行政奖励0次。
为鼓励旅游景区提升服务质量,我们设立了专项奖励,进一步加强了服务管理,游客满意度大幅提升,景区口碑得到显著提升,吸引了更多游客前来游览。对于举办特色旅游活动、丰富游客体验的景区给予奖励支持,通过创新的活动形式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受到了游客的广泛好评。为确保游客出行体验,对在导游服务、行程安排、游客投诉处理等方面表现优异的旅行社进行奖励,游客投诉率较上季度降低,品牌形象得到进一步巩固。
鼓励体育协会、文化艺术团体创作具有本地特色、反映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激发创作热情,对积极参与公益演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艺术团体给予肯定,覆盖人群更广,为提升全民文化素养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文旅局将继续完善行政奖励制度,进一步优化奖励标准、程序和种类,使行政奖励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加大奖励力度,结合文旅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设立更多针对性的奖励项目,如文旅融合创新奖励、数字文旅发展奖励等,激励更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文旅事业发展。强化奖励宣传工作,通过与更多媒体合作,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打造行政奖励品牌,提高文旅局行政奖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