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阜康市文旅局第四季度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索 引 号 | FK019/2024-00046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许可】阜康市文旅局第四季度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10:58:39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一、本季度工作概况
本季度,文旅局行政许可工作围绕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相关领域的审批事项有序开展。本季度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0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效
文旅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审核场地条件、人员资质等,确保文化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开展。一是规范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二是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对行政许可申报系统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线上线下培训活动,提高申请人的操作水平。
2、优化复杂审批事项的流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审核职责和时限,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审批工作高效完成。
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更多便民利企的行政许可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申请人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