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权力】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的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 FK011/2024-00033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其他行政权力】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的情况说明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19:15:49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阜康市南部山区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积极开展我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计划恢复治理8处,截至目前已完成6处的恢复治理,剩余2处正在治理,待8处全部完成后联合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工作。
截至目前,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事项。
下一步,按照《阜康市南部山区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继续积极开展我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按期联合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