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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阜康市卫健委关于未发生再生育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务公开情况说明(上半年)

索  引  号 FK021/2024-000197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许可】阜康市卫健委关于未发生再生育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务公开情况说明(上半年)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6-30 11:07:56
发文单位 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阜康市在特定时间段未发生再生育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等行为的处罚情况进行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取消有关再生育审批条款,故未发生行政许可事项

下一步我委继续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引导广大育龄群众适龄婚育、优化生育,推动构建积极健康的新型婚育文化。

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