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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阜康市统计局2024年一季度无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表彰和奖励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FK020/2024-000151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奖励】阜康市统计局2024年一季度无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表彰和奖励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18 22:06:26
发文单位 阜康市统计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通常每5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3和8的年份开展。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经济普查工作。

2023年开展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阜康市统计局建立了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方便公众进行检举。

截至目前,经济普查工作还在复核阶段,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还未反馈最终表彰决定,所以目前没有产生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表彰和奖励的事项。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