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三工河乡大泉村赛马马术协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阜民罚[2025]3号)
| 索 引 号 | FK005/2025-00011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三工河乡大泉村赛马马术协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阜民罚[2025]3号)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16:34:53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三工河乡大泉村赛马马术协会:
经查明,你单位2024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25年10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告知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诉、申辩及听证的要求。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罚如下: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处罚通知一个月内完成注销工作,并责令你单位在此期间停止一切活动。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阜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阜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予以撤销登记。
联系人:许世林、郭钦伟
联系电话:0994-3225878
阜康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