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18
|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23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18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18 11:18:22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1.18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5〕89号 | 阜康市延斌自助餐厅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 阜康市延斌自助餐厅 | 92652302MAEQGEPA2E | 郑** | 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4日 | |
| 2 | 昌阜市监处罚〔2025〕91号 | 阜康市德荣建材经销部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乳胶漆案 | 阜康市德荣建材经销部 | 92652302MA786J5Y1L | 董**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内墙环保乳胶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货值金额等值一倍罚款8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