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10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20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10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10 18:03:4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0.10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阜市监处罚〔2025〕75号 | 阜康市福来饭庄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阜康市福来饭庄 | 92652302MA78WXW72C | 谢*莲 |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 主动履行。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9日 | |
2 | 昌阜市监不罚〔2025〕36号 |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路超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路超蔬菜店 | 92652302MA7827RRX9 | 刘*娟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给予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 /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