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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阜康市文旅局2025年第二季度开展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情况

索  引  号 FK019/2025-000377 主题分类
名        称 【行政强制】阜康市文旅局2025年第二季度开展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情况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8-06 16:45:21
发文单位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本季度,文旅局在文旅市场行政处罚工作方面,秉持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宗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了常态化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53家次,覆盖了辖区内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景区、网吧、KTV等各类文旅场所,确保监管不留死角。未发生行政处罚事项。

下一步文旅局将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关注旅游旺季、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市场动态,提前做好预案,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同时开展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举办专题培训讲座,邀请专家进行解读,同时继续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